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零碳工厂“指导意见”: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
工信部网站发布解读称,工信部、发改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并发挥标杆引领作用,推动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与绿色低碳转型。
文件出台:五部门联合发文,服务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
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的文件解读显示,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相关行动方案,工信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节〔2026〕13号)。该文件旨在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,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。

在政策语境中,“零碳工厂”并非单点工程,而更接近一套以能源结构优化、流程技术改造、数字化管理与供应链协同为支撑的系统性转型方案。文件的“顶层设计”意味更强,强调从试点到推广的路径与节奏。
关键安排:从2026年起遴选,强调标杆引领
解读内容明确提到,将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,做好标杆引领。对企业来说,这意味着未来评选标准、核算方法、第三方核查、信息披露与金融支持等配套机制将逐步完善,并可能形成“可对标、可复制、可推广”的行业样板。
“标杆”导向通常会带来两类外溢效应:其一是技术路线的示范,包括能效提升、工艺替代、余热余压利用、可再生能源接入和储能等;其二是管理方式的示范,包括碳核算体系、数据采集与监测、以及跨部门协同的减排闭环。
产业影响:绿色制造与“新质生产力”的结合点
文件解读还将零碳工厂建设与“新质生产力”联系起来,强调通过技术创新、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,推动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变革和生产方式优化重构。对部分行业而言,零碳改造不仅是合规与成本问题,也可能成为拓展海外市场、应对国际贸易规则变化、提升品牌与供应链议价能力的竞争要素。
下一步的关注点包括:零碳工厂评价指标体系如何落地、不同地区与行业的门槛差异、以及政策金融与绿色电力市场化机制如何与企业投资决策形成闭环。随着遴选工作推进,示范项目的真实减排效果与经济性将成为政策成败的关键检验。